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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谎称法院拍卖房 天津一女“执行员”卖房骗6万
日前,天津市一名居民通过网络购买一处住房,不想中了一名女骗子的圈套。天津南开警方接到报警很快查明真相,把这名女骗子抓获并刑事拘留,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某名牌大学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犯罪手法均是模仿其法院实习时经手的案件。

  2009年12月20日中午12时许,一名女青年出现在南开区海光寺时,便衣民警上前亮明身份后将其抓获。

  12月初,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九大队接到报警人贺小姐报警称,其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出售南开区花岗里的房屋信息,见价钱便宜便与售房人联系。对方是一名女青年,双方于11月24日看房,由于实地看房子后感觉售价便宜,贺小姐便产生购买意向,于3天后再次看房。问及房屋来源时,女青年称该房系法院拍卖的财产,其本人是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并出示了“法院”工作证的复印件及房屋拍卖相关材料。贺小姐信以为真,当即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

  12月5日该女青年又向贺小姐借款4万元,并称将该款冲抵购房款,贺小姐遂将人民币4万元交给该女青年。18日贺小姐再次接到女青年的电话,称河西区还有一套房子也是拍卖的房产正在出售,并且房价更合适。贺小姐心生疑虑,遂前往法院查找该人,得知被骗后立即到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九大队报警。

  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利用犯罪嫌疑人骗财心切的心理,让贺小姐约见那名女青年。日前一中午,在海光寺该女青年如期而至,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审讯,该女青年罗某,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曾在一所名牌大学就读法律系,并在某法院实习。后转行经商,来津推销羊绒服装,并租住在南开区花岗里一单元房内。罗某生意经营并不理想,便想出歪主意,由于其了解法院的一些批文和程序,便制作了假证件及假的法院拍卖财物相关材料,并在网上发布信息,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行骗。目前,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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