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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购买经适房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数量呈几何增长
  房价居高不下,价格便宜的经济适用房成为很多市民的向往。最近一段时间,以购买经适房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数量呈几何增长。今年上半年,仅丰台区检察院就连续受理了10余起涉及经适房的诈骗案件,被害人多达300余人,涉案金额800多万元。

  前不久,丰台区检察院就被告人刘某、张某二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依法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上半年,刘某萌生与他人签订伪造的经适房合同,骗取买房者购房定金的犯罪企图。刘某首先伪造了大量的经适房购房合同、认购单以及数枚某房地产公司售楼处和北京银行团购房的公章,并将张某的小灵通号码刻在一枚公章上,让张某假扮北京银行负责销售团购房的员工,在电话中向客户确认购房信息,骗取客户进一步信任。

  一切准备就绪,刘某便开始实施诈骗。先从朋友的爱人柳某入手,刘某谎称在银行的一位亲戚能够帮柳某购买银行团购的经适房,约定的定金是一居室1万元,两居室2万元,三居室3万元。柳某选定购买一套两居室,并交了2万元定金。为了骗取更多钱款,刘某要求柳某向身边的朋友推销其所谓的“经适房”,并许诺成功推销一套给柳某1万元提成。

  随即,柳某向其好友曾某及赵某进行推销,甚至还为曾某代交了定金。拿到“认购单”后,各位“认购人”十分高兴,纷纷向身边的亲友、同事和邻居热情推销,使得被骗人数量增长如滚雪球一般,而刘某则是日进斗金。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刘某先后向36名购房者收取定金共计90余万元。

  在此期间,刘某曾将诸多购房者拉至一处建筑工地,谎称在建房正是客户认购的经适房,并以“银行内部团购房的情况外部人员不知道”为由,屡次阻止购房者向售楼处咨询信息。为进一步骗取购房人的信任,刘某多次安排张某与购房者见面,向大家“核实”银行团购经适房的真实性。

  到2009年,约定的交房期限早已过了,认购的经适房却迟迟不能交用,购房人纷纷向刘某催讨,却没有结果。直至刘某在另一起诈骗案露出马脚案发,其以“经适房”为诱饵的诈骗行为终于浮出水面。

  受骗皆因相信骗子有“超能力”

  近年来,很多人想买房,但又难以承受动辄上百万元的价格。于是,一些人就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地下渠道希望能够购买到价格相对便宜的经适房。但是,经适房的准入条件很高,而且开发速度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市民和一些虽然符合条件但因为房源紧张暂时摇不到房号的市民,希望通过关系花钱买到房号。骗子正是抓住这些市民急购经适房的心理,设下陷阱,诱骗买房人上钩。

  通过比照相关案件,检察官总结出经适房诈骗案件的几大特点:

  第一,诈骗手段繁杂,且涉及多种犯罪形式。犯罪嫌疑人有的伪装成中介公司虚构出售经适房合同;有的自称售楼处经理可以直接“操作”卖房;有的假借与开发商关系密切故弄玄虚炒卖房号;有的甚至冒充开发商并勾结物业工作人员,在缺乏购房手续的前提下为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此外,犯罪嫌疑人在利用经适房实行诈骗犯罪的同时,还伴随着其他犯罪形式,如与被害人签订伪造的合同、为骗取被害人信任而伪造公司印章或者隐瞒犯罪所得,这些行为则分别构成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种罪名。

  第二,诈骗对象重在“杀熟”。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向自己的同事、同学、朋友等相熟人士推销经适房,来攫取“第一桶金”。而被害人通常在获知购房消息后,立即通知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来“分享”、“沾光”,无意中充当了犯罪嫌疑人的“帮手”和义务宣传员。而得此消息的人往往基于对亲友的信赖轻易受骗,最终落入犯罪嫌疑人的陷阱。

  第三,被害人大多不具备购买资格。经适房对购买资格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虽然也存在部分具有房号的被害人企图利用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能力”将房号提前的情形,但案件中大多数被害人并不具备购买资格。于是,这些被害人为了获得经适房,便开始托关系、走后门,而这正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那么,如何才能让经适房真正成为百姓的福音,而不是骗子的工具呢?

  第一,购房者要多了解申购经适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确切的申购条件及流程,避免产生投机取巧、设法“钻空子”的侥幸心理。随着我国对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申购经适房的程序也变得更加公开、公正。因此,当你遇到某些人声称自己拥有经适房的房源且购房者只需交款而不用办理申请手续、不费周折就能买到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第二,加强行业管理监督力度,规范经适房发放程序,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最好对购房保证金、定金或首付款有第三方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此外,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经适房的总体情况、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监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经适房实施诈骗。

  第三,媒体应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防骗能力。为防止出现不法分子进行诈骗活动,应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经适房申购过程中,提高警惕,对于有关人员的口头承诺,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对于交易资金,确保交由政府指定的资金管理方。

  第四,内部团购经适房应纳入政府统一资格审核、申购、管理体系。这些受骗市民之所以上当受骗,是因为的确存在内部团购经适房,只不过这些内部团购经适房仅限于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少数房源“流落”“民间”。诈骗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这一情况,诓骗受害人有“超能力”搞到这种内部团购房,并精心伪造各种证据证明自己有这种“超能力”。要让经适房不再成为骗子的诱饵,除了有效遏制 房价增长,增加政策房供应,还应将内部团购经适房纳入政府统一审核、统一申购的管理体系,将“空子”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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