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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涨太快到手的房子“飞”了
  这两天杭州的叶小姐正准备上法庭,她有点郁闷:“房价涨得太快也麻烦,房子没买成,还要打官司。”

  叶小姐的二手房是去年5月份买的,城北某小区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公寓,签好了合同,开始了装修,结果到了8月份,房价涨了,而卖家以叶小姐房款支付延期为由,违约,说房子不卖了。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表示:“去年房价涨得太快,这种卖家违约的案例实在很多,我这里接到的咨询投诉就有不少,现在消停点了,不过目前楼市行情一般,买家又开始违约了。行情波动大,楼市官司多啊!”

  价格涨太快到手的房子“飞”了

  叶小姐的房子是去年5月份买的,买的时候单价是7000多元,约定8月份交房款。在和房东友好协商后,房东允许在完成正式过户手续的期间,叶小姐可以先来装修了。结果到了8月份,这个小区的价格已经涨到了9000多元/平方米,3个月就上涨了近40%。房东的态度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再加上叶小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完成房款支付手续。房东就以叶小姐先违约为由,拒绝卖房了。现在,房东就住在叶小姐装修的家里,叶小姐并不满意双方的调解结果,买家就这样和卖家上了法庭。因为正在开庭阶段,叶小姐也对具体细节非常低调,不愿意透露更多。而这起官司最终的结果也要等法院审理判决。

  “去年的市场行情就连我们干二手房产中介的也看不懂。一套房子房东出再高的价格都有人接,不是一两人抢着买房,是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抢着加价。在这样的情况下,卖家违约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华邦房产经纪人小周表示,这种情形在2007年也出现过,但是当时一般定金付的是两三万元,后来一般定金都交5万、10万元了,但是在不断涨价的市场情况下,很多卖家宁可损失这些定金也坚决不卖房。在楼市行情猛涨情况下,买卖双方违约的案例最多。房价涨得太快,一套房子往往挂出来的时候是这个价格,不出一个星期就已经涨了很多,一旦买卖双方签了协议,办手续的这段时间内涨幅更大。有的房东虽然成交了但是往往也要感慨自己卖便宜了,甚至认为:“卖得越早亏得越多。”

  杭州我爱我家一位负责人表示,卖家在违约的时候往往是要“找茬”的,即抓住双方交易时候的一些瑕疵,进而“有理有据”地违约。

  按揭放款慢交易纠纷多

  现在行情变了,官司也变了。去年是卖家违约多,现在则是买家违约多了。

  裕兴不动产政法部执行总监表示,最近有一些违约的主要是银行按揭款放不下来,买家没办法及时履行二手房合同交易。

  “房东拿不到钱,只能天天打电话过来催。”前阵子,杭州假日房产的卢总常常对着桌子上的一份名单直摇头,“按揭审批已经通过一个月了,银行一直不放款,客户真是急死了,天天打电话来催,这名单上还有十来个客户的钱还没到。”还有某品牌中介权证部经理自嘲,“最近房子没成交多少,主要的工作是对付拿不到房款吵架上门的房东。”

  从一些房产中介反映的情况看,最近这样的状况相当普遍。“银行的贷款额度也搞透支啊,现在房贷的口子收得很紧,行情肯定会受影响。”为了怕客户拿不到钱干着急,杭州易 居臣信甚至专门拨款把房款先无偿垫付给房东。

  而因为按揭款拿不到,买卖双方产生的二手房纠纷也很多。

  行情不温不火买家找茬违约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补充表示,最近他这里收到的案件咨询中,除了银行贷款收紧,按揭放款不及时产生的纠纷外,最多的就是因为行情价格变动造成的,不过现在不是房价涨得太快造成的,相反,是因为房价涨不上去。

  沈先生最近刚刚在某中介买下一套城东的小套,总价125万元,正在办理交割手续的同时。有一天,沈先生无意中再次浏览了这家中介的房源信息,发现他买下的这套房子,房东早就把总价调到了120万元。沈先生非常气愤,正准备咨询戴律师后把该中介告上法庭。“现在行情是不一样了,房东既然把价格降下来了,中介怎么能不清楚地告诉我,现在让我多花了5万块。”沈先生表示,自己已经把该中介该套房源的信息页面拷贝了下来作为证据。

  去年行情好,明显是卖家违约多,现在则是买家违约多,因为现在行情有点冷下来了,尤其是二手房的价格,有的小区的房源的价格波动还是比较明显的,一些买家买了之后发现后悔了或者不划算了。

  楼市涨涨跌跌

  如何增加交易安全

  律师提醒:

  合同约定要更仔细

  “市场情况是谁也不能控制的,在楼市涨幅偏大的状况下,房东很强势,买家在和卖家签协议的时候,多交定金可以增加卖方违约成本,也可以让自己买房子多一份保险。因为当前违约的情况一般都是涨幅超过违约金,卖主如果违约依旧有利可图,因此宁可违约也不愿意以当时协议价格交易,如果订协议的时候多付定金就会增加一定的保险系数,当然这种情况仅限于楼市在往上走的状态下。”陈款表示,可以在签协议时增加点筹码,排除买卖双方的不确定性。

  陈款还提醒说:“购房者还要注意,有的房东说说是来卖房子的,但是并不诚心,常常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制造一些麻烦,最终造成买家的违约。这种房东我们也碰到过几个,房子卖了很久也没卖掉,就看到他拿买家的违约金倒是拿了好几次。”

  “买卖违约案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一个案子通过一审、二审一般都需要差不多半年时间,说不定在这期间房价又涨了很多,或者跌下来很多,所以案子多以双方协调来解决问题,买房者除了多交定金提高定金赔偿外,还可以在补充条款中明确赔偿金额,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随意毁约现象。最重要的是合同的约定要细致,出了问题就按照合同来。”戴和平表示。.

  在这点上,不少业内人士的看法都很一致。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出现违约也属于正常现象,但现在实际操作中最麻烦的还是违约带来的损失的计算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更加明确双方的违约赔偿额,处理起来就会比较简单。“因为房产买卖违约最后真正上法庭的还是少数,一般都能协调下来,但是整个交易就变得很不愉快,中介也增加了很多麻烦,造成这种情况主要还是市场的因素,要想避免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在合同中加以事先约束。”戴和平表示,当前普遍的合同文本在规定双方赔偿额度的时候比较模糊,如果合同能最大可能地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交易过程中就会免掉这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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