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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营业税未定如何收 全款客户可追赶“末班车”
  早报讯 本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楼市政策的调整办法,“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楼市政策究竟如何调整,终于尘埃落定。不过,新政尚存在一大疑问,即政策并未提及营业税究竟按全额还是差额征收。记者昨日调查了解到,面对此状况,交易双方加快步伐追赶二手房税费优惠政策“末班车”,二手房市场掀起小波澜。

  若全额征收对市场影响大

  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定发现,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开始针对购买不足5年出售的房屋全额征收营业税;2008年12月出台的政策中明确减免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时限由5年降为2年,不足2年转让的,按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的时限由5年降为2年。优惠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从今年1月到年底,只有不足2年转让的住房需要按差额征收5.5%的营业税。

  而此次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却没有明确究竟仅仅是在“国13条”基础上的年限修改,还是恢复到此前执行的全额征收。对此,广宇宜家居市场部邱经理表示,全额还是差额的区别,将给这一政策的实际作用带来非常大的差别,而对卖房者来说,也涉及到一大笔钱。如果政策是差额征收,那么对市场的影响很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房价继续上涨,但是不会给成交量带来太大的影响。一旦是全额征收,可以预判市场将出现非常大的变化。以一套2007年中旬购买的房子为例,一手购入价为90万元,如今未满两年转售出去,开价100万元,按照目前的政策,就要收取全额营业税,即总房价的5.5%,也就是55000元,如果是一套2006年购入的房子,如今转售,也就是满2年不满5年,需差额收取营业税,即(100万-90万)×5.5%=5500元。如此一比较就可以看出,差额与全额收取相差了49500元。

  全款客户可追赶“末班车”

  记者采访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表示,究竟是全额还是差额,目前政策细节尚不清楚,要等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具体解释,然后由各地出台细则。太平洋房屋山东总部总经理林宪周建议,为规避政策不确定因素的风险,全款客户可尽量赶在年底前交易,因为不涉及银行,手续比较简单,相信还是可以赶在12月31日前办完手续;但如果需要贷款,则需要碰一点运气了。

  记者从各大二手房中介了解到,近两日业务量和咨询量大增。不少人希望赶在2009年最后20天的时间里,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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