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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二手房要规避四大风险
  随着2010年的临近,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马上到期,济南的二手房市场交易出现了一个小高潮。今天,两位专家在本报接听热线时提醒,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规避“合同不规范”、“产权不清晰”、“交易顺序颠倒”、“户口不迁移”这四大风险。

  “我在买二手房签协议的时候考虑不周到,结果发现我买的这套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你说我该怎么办?”一早,杨先生就给本报打来热线咨询。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可是对方只有房屋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你说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如果买了之后,土地证该怎么办理?”孙先生介绍,最近他看中了一套房子,对方也急着在年底前办理手续,可他发现房子没有土地证,孙先生不知道今后会不会有风险。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个人贷款中心总经理李晓在接听热线时认为,很多市民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很难把所有的细节都考虑全,最好的办法是采用房管部门提供的规范合同文本,并在房管部门的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以规避合同风险。对于孙先生的顾虑,李晓认为,目前很多房子没有办理小土地证,但按照有关规定,只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申请贷款。李晓特别提醒,产权不清晰的二手房,一定不要购买,以免以后出现纠纷。“我花高价买了一套学区房,就是为了孩子上学,可原房主的户口老是不迁出去,我的户口落不下,你说我这房子不是白买了吗!”赵先生最近一直为这事发愁。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刘英芳律师对此解释说,有关户口的问题,一定要在购买二手房前了解原房主的户口是否已迁走,如果未迁走,要在协议上明确约定迁走的时间,以免以后出现纠纷而无据可循;而刘女士卖房子,先过户再要钱,其实是犯了程序上的错误,交易顺序颠倒了,应该是先签协议,接着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至于卖了房子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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