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重庆 成都 南京 武汉 西安 沈阳 杭州 厦门 苏州 大连 青岛 郑州 长沙 石家庄 福州 (更多城市)
.
 二手房交易税负加大,避税门道得不偿失
  1继“国四条”营业税“2转5”之后,地税局又调整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五年以内普通住宅、五年外非普通住宅,税负进一步增加,全部税负甚至可达购房成本的10%左右。

  根据原政策,未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和五年外非普通住房,在营业税差额征缴的前提下,个税可按照全额1%进行缴纳。
而根据现政策,如果提供发票,营业税、个税都将按照差额征缴,但是个税的纳税比例为差额的20%;如不提供发票,营业税、个税均按全额征缴,个税依然执行全额1%的税率。

  为了少缴税,有些购房者绞尽脑汁琢磨避税手段。本周,记者对市场存在的一些避税手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些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在不同程度上都加大了交易风险,对买卖双方来说,很可能得不偿失。

  “门道”1:做低网签价部分房款变身装修费

  由于征税以网签合同为依据,所以做低网签价就意味着可以少缴税。于是,购房合同和网签合同就会存在两个不同的价格。但是由于银行贷款也是和网签价直接挂钩的,因此做低网签价就意味着可贷款额度的减少,首付金额的增加。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购房者,固然可以通过这个方法节约税费;但是资金实力欠佳的购房者,恐怕就是雪上加霜了。

  最近,周先生在城南嘉园 (论坛 新闻)买了一处两居室住宅,买卖双方最后议定的房价是200万元人民币。但是在实际签订购房合同时,周先生却把200万元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为购房款150万元,另一部分为房屋修理费用50万元。这样,周先生在与卖方签订网签合同时,网签价就仅为150万元。由于地税局征税以网签价为标准,周先生就规避了这50万元产生的税负。

  对此,信义房屋(北京)建外大街店主管易华表示,这类行为对于买卖双方都存在较大风险。对于买方而言,现阶段虽然可以少缴税,但是如果房产今后再进入交易环节,而房价又上涨很快的话,那么有可能因为现在的低网签价,在差额征税时,造成大额税负增加。对于卖方而言,网签合同是更具有权威性的合同,卖方可能会面临买方少付房款的风险。

  “门道”2:全款买房

  最低网签价缴税最少

  北京某中介经纪人赵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有足够的钱,全款买房是缴税最少的购房方式。”据赵先生介绍,如果全款买房,不需要贷款,就不用担心网签价格过低、可贷款额过少的问题。因此,中介一般会给客户按照地区指导价将网签价做到最低,这样网签显示的交易价格和原房主购买价格会非常接近。按照差额征税的方法,基本上可以规避营业税和个税,而契税也会非常有限。

  “门道”3:先公证房产证

  满五年再过户

  小孙为了结婚,近期在海淀区购入了一套普通二手房,房产证年限为4年,还差一年就超过5年了。为了少交税,小孙和卖家商量,双方先签订购房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等房产证年限够5年之后,再到地税局缴税过户。

  看似天衣无缝的设计,却蕴含着很大的风险。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俞延彬律师表示:买卖协议本身存在违约风险,公证并不能规避这种风险。如果房价在一定时期内大幅上涨,卖方有可能选择毁约,因买方在欲证明房价上涨所遭受的期待利益损失举证上存在困难,所以卖方所承担的违约金远远小于房价上升带来的利益,那么买方就面临着巨大的卖方违约风险。

  易华进一步认为,买方损失不仅仅表现在交易失败上,还表现在错过最佳购房时机,造成购房成本随房价上升进一步上涨。

  “门道”4:迁户口

  满足改善型居住标准

  马女士一家三口在北太平庄有一处97平米的两居室,想再买一处房子。同样被税收新政带来的税负增加所困扰,于是马女士打起了改善型住房的主意。

  据了解,北京市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7.07平方米。如果想要认定为改善型住房,马女士一家现在的房屋面积不能超过81.21平方米。马女士的母亲今年年逾8旬,在养老院居住。马女士将母亲的户口迁到了自家的户口本上,以满足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

  但是记者从链家、中原地产等中介了解到,商业银行在贷款申请时,几乎不考虑改善型住房因素。凡是二套房,在实际操作中,都很难享受到改善型住房待遇,马女士的做法基本上是难以享受任何优惠的。

  “门道”5: 以赠与名义过户私下交易现金

  张女士更有绝招,为了避税,张女士计划和卖家私下达成交易,用赠与的名义进行过户,然后再把钱以别的名义交给卖家,以避免税费产生。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提示购房者: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去年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了直系亲属等三种情况之外,其他无偿赠与房屋的情形将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加上契税、公证费等费用,赠与房屋、私下交易往往更费钱。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在缴税方面打擦边球的各种行为,没有一种是万无一失的,都有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后果。

  近日,在链家地产《北京二手房价格趋势研究发表会》上,链家地产董事长左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对于非合规行为,我们是明确反对的。如果客户采用非合规行为进行交易,中介公司会停止提供服务。”信义房屋、中原地产等知名地产中介人士也表示了相同的观点。

  链家地产市场分析师张月建议购房者冷静看待税费增加,在进行购房决策时,更多的通过把握议价空间和政策节点,来节约购房成本,减少在政策方面打擦边球的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个税政策收紧 全额缴纳省钱

  如果说2009年12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还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留下了狭小的空间,那么今年1月22日,北京部分区县地税局下发的“个税营业税同差同全”相关通知,让差额缴税彻底成为了历史。

  新旧规定对比

  1月1日至1月22日,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月22日以后,缴税时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发票,如营业税按照差额缴纳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也需同样按照差额的20%进行缴纳。如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发票的,所有税费均需按照全额进行缴纳。即:营业税按照差额纳税的,个税必须按照差额的20%缴纳。5年内普通住宅或者是5年以上非普通住宅,如果享受个税1%,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

  根据新旧规定对比,受新政影响最大的是五年以内普通住宅和五年外非普通住宅的交易。通过计算我们不难看出,同样的二手房交易,涉及差额营业税的房源选择全额缴纳营业税更具价格优势。(见表1、表2)

  五年外房源或受追捧

  2010年以来,京城二手房市场无比萧条,成交量环比2009年12月下降了七成左右。业内人士分析,个税新政,必将造成成交量进一步萎缩。

  新政还会带来购买结构的变化。北京中原三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非普通住宅而言,房源选择性会加强,高档二手房市场需求有可能转移到商品房市场,对打击投机是有利的。但是由于普通住宅购买者通常承受力差,税负的增加,对经济能力差的购房者打击程度更大。

  第三,据链家地产研究部预计,新政将影响部分需求转移到5年外楼盘,而价格涨幅较慢的楼盘接受意愿将更高。

 本期推荐文章